许小琴女士:
您好!您于2018年1月8日反映香日德镇公职人员家庭暴力的问题,我们于2018年1月8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调查了解,2017年7月23日,白志强同志休假回家期间,由于夫妻两个人发生矛盾,发生争吵,相互殴打,后许小琴报警。长江路派出所出警并对白志强进行传唤,许小琴去医院检查,做完笔录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白志强处以500元罚款,许小琴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下发德令哈市公安局长江路派出所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处罚决定此事只是家庭矛盾纠纷,并非家暴。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原办理行政机关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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