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为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切实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我州自2017年7月1日起贯彻落实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一是降低工信部门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即在原标准基础上降低50%。
二是降低工信部门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不再按2G、3G单独制定收费标准,统一按实际使用频段进行计费,并降低各频段收费标准,平均降幅达10%。
三是降低公安部门出入境证件费,降幅在20%-25%之间;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由每本15元降为每本10元;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标准由每本15元降为每本10元。
四是降低水利部门水土保持补偿费,农业部门农药实验费,知识产权部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费收费标准,降幅在30%-50%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