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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规章公告
2017-03-16  

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规章公告

根据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州发改委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州政府委托向州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负责一、二、三次产业运行监测和经济发展趋势预测、预警和形势分析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发布经济信息。参与拟订全州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编制利用外资计划,监测分析利用外资趋势。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承担州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研究分析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组织拟订全面深化改革的相关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四)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国家及省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全州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全州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次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农牧区经济发展、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经济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利用及重大项目建设建议。组织生态文明建设重大规划、重点任务的编制和实施工作。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战略、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铁路、民航机场规划、建设等方面的相关问题。

(六)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编制城镇化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协同提出城镇化建设项目建议计划,负责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建设资金安排及项目年度计划的下达等投资计划管理工作。

(七)承担主体功能区规划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和西部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贫困地区开发和以工代赈政策及建设规划。引导和促进经济结构合理化布局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指导监督重要物资和商品储备、轮换和投放,引导和调控市场。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人口政策,参与拟订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参与提出促进就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应对气候变化、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测预测价格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研究制定和调整政府定价目录内的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十二)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规章草案。按分工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十三)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着力构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要求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扎实推进双普法责任制的深入落实,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关于建立完善全省法治宣传教育谁执法谁普法谁评查谁分管谁普法谁负责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现将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履行职能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内容公告如下:

一、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履行职能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  

  号)

2、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

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

 

5、中央预算内投资补贴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

6、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7、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

8、青海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暂行办法

9、青海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10、青海省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

11、青海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

12、海西州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13、海西州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14、《循环经济促进法》

15、《招标投标法》

16、《节约能源法》

17、《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18、《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

19、《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20《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21、《青海省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管理办法》

22、《青海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备案管理办法》

23、《青海省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实施办法》

24、《青海省粮食最高库存量核定办法》

25、《青海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26、《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8、《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29、《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30、《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31、《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32、《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

33、《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

34、《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35、《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

   施的实施办法》

36、《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

37、《价格主管部门公告价格违法行为的规定》

38、《责令价格违法经营者停业整顿的规定》

39、《青海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

40、《青海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

二、我委履行职能主要承担以上法律、法规、规章的普及宣传及执法活动。

三、欢迎广大公民对我委在履行职能承担以上法律、法规、规章的普及宣传及执法活动进行督导并提出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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